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资格审查、招录程序、信息公开、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以及学院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位点方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工作行为,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2)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含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分数线、复试科目口试、综合能力面试实施方案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施方案),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上网公布。
(3)负责本单位复试科目的命题工作。自命题各科目须成立2人以上的命题小组,命题组长要对考试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复试科目试题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信息对外保密。复试科目试题管理要有专人监督,以防泄露。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面试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4)负责面试题库命题、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题命题和组织工作。
(5)负责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
除以上职责外,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督查和监管,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正、公平。
2.专业方向复试小组
按招生专业方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两个方向的复试小组(两个方向不分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
二、复试资格与审查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
(一)复试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复试的基本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同时符合《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及一志愿参加复试比例
学位 类别 |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学习 方式 | 专业 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是否接收调剂 |
学硕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 理论
| 全日制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 15 | 是否接收调剂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再确定 |
2025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15名。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则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进行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任何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者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9日下午15: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东校区文科综合楼D501(联系人:曹老师18508467976)
2.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3.《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16.htm),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或者学习单位的人事或者政工部门填写、签字并盖章;若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填写、签字并盖章。
温馨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缴纳复试费(120元/次)
(1)考生登录“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衡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操作流程”(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06.htm),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120元。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2)考生携带缴费电子票据参加复试。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在学院指定时间前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三部分(若为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加试),复试满分为100分。
具体安排如下: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为专业课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试卷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比重3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30分。主要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考核满分为2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考核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能力测试时间)。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复试工作小组须详细记录复试过程。
4.心理测试。考生复试前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
考生填写《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共93道题,学生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作答。
①学生登陆方式登录网址:
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155040。
②输入帐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帐号为考生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
③点击“进入系统”。
④点击“心理普查”。
⑤完成《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
⑥完成心理测试。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时间 | 复试安排 | 场所 |
3月29日 下午15:00-17:00 | 考生资格审查 | 东校区文科楼D501 |
3月29日 晚上19:00-20:30 | 笔试:《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东校区理科 二号楼125 |
3月30日 上午8:30-8:50 | 考生候场:身份认证、抽取考生顺序 | 东校区理科 二号楼125 |
3月30日 上午9:00开始 | 考生参加面试 | 东校区理科 二号楼126 |
(二)复试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统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面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区→考生进入考场→复试小组测试提问→考生回答问题→复试考官独立给出成绩→计算最终复试成绩。
1.复试考官抽取:考前1小时随机确定复试考官组成人员(每个复试小组考官不少于5人)。
2.考生身份审核
所有考生2025年3月30日8:30分进入候考区进行身份验证,提供身份证。
3.考生候场并抽取复试顺序
考生在复试候场区随机抽取考试顺序并按照顺序根据引导员指令依次进入考场,未进行复试的候场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区,听候指令。
(四)评分方式与复试成绩:由复试考官根据评分规则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字,再由复试小组记分员合分,计算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该生最终综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分数+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数+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分数。
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五、调剂
(一)调剂信息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另行发布。
(二)调剂流程及注意事项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两个方向如有调剂缺额,可接收校外相关专业考生调剂申请。调剂考生单独排序。
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具体工作安排会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通知。请拟申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调剂申请。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734—8486644,18508467976曹老师。
六、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即: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即笔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值+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40%。
(二)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录取原则。
(三)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6.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7.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8.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合同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各项考核测试的合格标准,以单项成绩总分的60%及以上计算。
(四)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院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六)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分别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录取结果预计于5月上旬之前在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期7天)。
八、其他事项
1.其它事宜
其余未尽事宜以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2.监督电话
纪委:0734-8486611,0734-8484907
研究生院:0734-34561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3月24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