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党总支和校工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分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政策和上级工会组织的精神,作好上情下达的疏通工作。
3、代表院职工参加校有关会议,参与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院重大问题的决策。
4、组织院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工作,及时向各级党政领导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在院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中发挥积极参与和监督作用。
5、做好分工会工作计划、总结的制定,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6、负责分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制度合理使用分工会活动经费。
7、完成党总支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