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民主监督管理建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解决学院发展中的问题,努力将我院建设成全体教职工共同的精神家园。现将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人员名单如下:
一、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
组长:谢琳
副组长:曾湘衡
成员:唐云红、资检春、施德军、宋建丽、李栋材、翟光艳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收集教职工意见和问题,反映教职工提出的或自己发现的问题或情况,监督院经费运行情况等,全面参与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工作制度
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向院领导班子及成员提出建议或意见,并要求答复。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