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2021年)》中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主申报、学院审核等环节,拟同意推荐以下同学参评2021—2022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9级思想政治教育1班:陆秋兰、王杏
2019级思想政治教育2班:刘环、田蛟
2019级思想政治教育3班:田迪
2020级思想政治教育1班:黄春玉、牛梦雨
2020级思想政治教育2班:方喜红、杨向蓉
2020级思想政治教育3班:石晋华、舒品洁
2021级思想政治教育1班:谢琦
2021级思想政治教育2班:胡琳、廖穗
2021级思想政治教育3班:刘佳倩、邓柳琪、张盼
2021级思想政治教育4班:严宇欣
公示期为5天(10月26日至10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谭和平 党总支书记
谢 琳 党总支副书记
徐罗月 学院辅导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