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清明节、劳动节及端午节放假和教学活动调整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星期三)放假。
二、劳动节: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4月23日(第11周星期日)补5月2日(第12周星期二)的课,5月6日(第12周星期六)补5月3日(第12周星期三)的课。
三、端午节:6月22日(星期四)至6月24日(星期六)放假。6月25日(星期日)正常上课(班)。
各教学部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自行安排补足教学课时!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