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加入时间:[2022-03-17] 阅读次数:[]
各教学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结合本学期教学日历,现将清明节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第7周星期六)补4月4日(第8周星期一)的课。
相关任课教师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自行安排补足教学课时!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