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停课。
二、劳动节: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停课,4月25日(第10周星期日)补5月4日(第11周星期二)的课,5月8日(第11周星期六)补5月5日(第11周星期三)的课。
三、端午节:6月12日至6月14日放假停课。
各教学部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自行安排补足教学课时!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