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与“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marx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17/03/17 09:32    点击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8)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与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1.清明节

    201742日至201744日,共三天。

2.劳动节

2017429日至201751日,共三天。

3.端午节

    2017528日至2017530日,共三天。

二、教学工作调整要求

1.清明节假期

201743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1日(星期六)。

 2.劳动节假期

201751日(星期一)的课程,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补课。

3.端午节假期

2017529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527日(星期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7316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