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与“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文字:marx   编辑:曾湘衡   二审:李栋材   三审:谢芳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加入时间:[2017-03-17]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清明节、劳动节与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1.清明节

    2017年4月2日至2017年4月4日,共三天。

2.劳动节

2017年4月29日至2017年5月1日,共三天。

3.端午节

    2017年5月28日至2017年5月30日,共三天。

二、教学工作调整要求

1.清明节假期

2017年4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1日(星期六)。

 2.劳动节假期

2017年5月1日(星期一)的课程,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补课。

3.端午节假期

2017年5月29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5月27日(星期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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